留
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辆的有关信息
近日,海关总署对
外界发布消息,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的时限将进一步放宽。今后,留学人员学成后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年,并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的,海关均可
批准其申请。但是具体手续仍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申请时,留学人员应提供有效出入境证件、中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
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等。
据了解,这次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进行规范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许多国家重点吸引的回国杰出人才无
法在规定的时限(1年)内办理购买免税车;
二是国外一些院校在学生毕业6个月甚至1年
后才制发毕(结)业证,致使部分留学人员无
法在规定期限内(6个月)向海关提出申请;
三是部分留学回国人员由于不了解有关规定,绕开生产厂家向车行购买国产汽车,从而使留学回国人员无法享受国家给予的免税待遇(汽车进口件免税一项)。
另外,海关总署还规定,海关在审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
税汽车时,应于留学回国人员在生产厂家购车后,再将《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一式四联中留学回国人员专用联退还本人;如果留学回国人员坚持带车行
按市场价格购买国产轿车,海关则应按照有关规定,不受理此类不属于海关监管车辆的审批手续,有关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问题,应由留学人员直接报有关主管部门
解决。
目前,为了方便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海关总署已批准北京中汽总回国留学人员购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出国人
员服务总公司和北京中企诚宜留学回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代理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和购买免税车事宜。为配合这次政策变化,教育部统一印制了2004年版本《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而1993年用至现在的旧的《留学回国
人员证明》自2005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为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1992年10月海关总
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
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学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其免税限量内,可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一辆。
一.上述人员办
理购买国产汽车免税手续,须由本人事先确认需购买汽车的牌名型号及购车地点,再到所在地(下称备案地)海关提出申请,填写《自用物品申请表》(下称《申请
表》),一式四份,并本人签字后,交海关注册备案,同时向海关交验下列证件及证明文件(正本):
1.本人有效护照;
2.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
4.毕业证书(进修研修人员提供学习证明);
5.进境时如携带了许申报的物品需提供海关申报单证;
二.免税范围
1.免征进口零部件关税,即购车时享受汽车生产厂家制
定的留学生优惠价格。
2.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单车数额可参考如下方法:
所购车辆市场零售价÷11.7
三.留学回国人
员须符合以下购车条件:
1. 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或进修(包
括合作研究、访问学者)期限在一年以上。
2. 完成学业后两年内回国。
3. 毕业后首次回国入境日期起未超过一年。
4. 购买免税车计一个免税指标,在国外连续停留180天有一个免税指标,留学期间回国不超过一个月的可连续计算在外时间。
5. 初次购买免税汽车。
四.经海关批准购车的申请人应持装有海关签发的《准购
单》第三、四联和《申请表》第四联的关封,直接到汽车生产厂家(或到生产厂家设在备案海关所在地的销售门市部)购车。购车申请人应主动将海关关封交付生产
厂家销售部门报当地海关拆验。并在办理购买手续之后,索回海关签发的《准购单》并《申请表》第四联妥善收存。
五.免税车的使用及维修保养方式与社会普通渠道购买的
车辆相同。过户需补交购置税,补交比例按车辆十年折旧计算,每使用一年递减10%。
购车网
站:http://www.edutyfree.com.cn/ad.htm